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公开对编号为HKVLY2009—WMDTJGC-3号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工程建设能力的公司参加投标 。
一、工程项目范围:
文明东13号围墙重建等工程。
二、资金来源:
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承包方在施工期间遇定额变动,应在海南造价信息变动20%以内不再调整。
四、项目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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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造价 |
工程地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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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明东13号围墙重建工程 |
拆除38.5米围墙重建;修复地坪;加固值班室、单车棚。 |
26615.24 |
海口市文明东路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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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兰水厂8号车间排水沟工程 |
拆除原水泥砂浆面层178.76m2重做;砖砌排水沟54.3米;160PVC-U排水管12米;砖砌砂井1个;更换2.15m*1.0m、2.1m*0.8m2个木门;改换0.75m*1.75m塑料门。 |
17606.38 |
美兰水厂8号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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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兰水厂6号车间维修改造工程 |
屋面84m2、天棚65 m2、墙面116.16 m2维修改造 |
14389.7 |
美兰水厂6号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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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华22号车间补漏工程 |
屋面防水处理及内、天棚粉刷仿瓷涂料。 |
4932.66 |
滨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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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米铺水厂2、3号反应沉淀池照明灯工程 |
在2、3号反应沉淀池加装28盏照明灯。 |
8841.14 |
米铺水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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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2385.12 |
五、投标人资质: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施工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二级以上。
3、投标人需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人需具有总经理对本项目出具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5、投标人未列入海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黑名单。
6、投标人银行未冻结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六、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是招标文件所确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工程预算根据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按2005年《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进行编制。
3、主材价格:依据省定额站《海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9年第4期。
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投标报价视为已经完全了解设计方及发包方的意思,并且已经体现在报价中,任何工程量20%内的变更都不会要求发包方变更工程造价。
七、招标时间及招标地点: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09年5月18日下午15点整。
2、招标文件答疑、更正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10点~12点整。
3、资质预审截至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11点整(逾期恕不接受)。
4、开标及截至时间:2009年5月 21日下午16:40点整。
5、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甸二西路22号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不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单位的需要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方都将以书面的形式予以解答。
八、评标小组组成:由我司招标委员会、监察部5-9人组成。
九、开标程序:
1、各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资质预审文件与我司采购部审验。
2、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会上向招标人递交资质资料的复印件和报价表,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后投标人离场,由我司招标委员会人员进行评审。
3、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十、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无需解释、不负担任何责任。
十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承包价:
中标价为该项目承包价,且不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而调整中标价,即工程中标价为最终工程结算价。
2、工期要求: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一周内起计,本工程竣工日期以中标单位送交竣工报告或中间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但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或中间验收竣工要求的,应为中标单位修改后提供建设单位(业主)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2)招标单位(业主)要求的建设工期为不超过 45个日历日(不含法定节日)。
(3)因招标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其工期可以顺延。
3、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
本工程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指标必须符合招标单位有关要求。须经招标方现场技术人员质量检验后方可使用。
4、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量完成60%后再支付工程造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支付2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解付(质保金不计算利息)。
5、工程质保期:
该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计,质保期内因工程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返工维修至合格,其费用自行负责;由人类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由招标方承担。
6、质量要求:
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和验收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验收,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若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中标方应无条件地返修至合格,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7、违约责任:
(一)中标方责任:
(1)若中标方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材料以次冲好、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等方面的投诉,投标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该项施工的资格,并列入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黑名单。
(2)中标单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竣工时,每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仟分之一支付处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款5%。
(3)合同双方若因施工技术、质量等方面发生歧议,经相关权威部门鉴定后由责任方支付鉴定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质量及数量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违约一方承担一切损失及其后果。
(4)中标通知发出10日后,中标单位应违背本招标书原则而造成双方无法签订施工合同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退还押金。
(5)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方同意,不能将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或转包给第三方。
(二)招标方责任:
(1)招标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中标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支付延期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款5%。
(2)工程施工竣工后,在收到中标单位竣工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每延期一天,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向中标方支付延期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款5%。
十二、监督及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及附件和投标单位投标文书中涉及的内容属商业秘密,投标人、招标人不得将知悉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活动由我司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投标人若有异议,应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向我司监督部门投诉,过时则视为无异议。
3、招标方对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投标资料概不退还,对招标结果无需解释,不付任何责任。
十三、工程合同的签订:
评标结束后,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如无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工程合同,作为文件生效,逾期则按违约论处。
十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在标的价基础上上浮5%至下浮20%的范围内中标法招标,超过此报价范围的为废标。
2、若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即同时中标),由招标单位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从这两家以上单位中选定中标单位(或抽签确定中标单位),并于当次会议上公布。
3、本工程投标采用明标暗投法,即各参与投标方报价的平均价与标底再平均得出最终平均价,与最终平均价绝对值最接近者中标单位,绝对值一样者以下浮的单位中标。开标后招标人选择中标排名前两位,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和评审,我司将从中选择2009年维修工程的协议承建商。
十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完整,如有虚假、隐瞒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无需通知该投标人。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及未按照统一格式报价或报价书没有加盖公章的将视为废标。
3、投标人须将资质复印件和报价表加盖公章装袋密封(密封处盖公章)同时提交,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施工平面布置图和网络图可视工程规模采用相应尺寸的纸张编制。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投标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有异时以正本为主。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联系电话:0898-66263913
联系人 :小 黄
邮 编:570208
传 真:0898-66263913
E-mail:qp68.12.14@163.com
标书下载网址:http://www.haikouwater.com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西路22号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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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 |
(盖章)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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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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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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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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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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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 |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或长度) |
工 程 报 价 |
工期(日历天) |
工程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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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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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建设人提供配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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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1、综合说明应说明承包工程范围、内容及其它说明。
2、本表格由投标企业填报并盖章,涂改作废。
3、本表格内容不得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预审文件存在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