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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8日至12月17日对集团党委进行政治巡察,2020年5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为确保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水务集团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中反馈的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集团党委在迅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坚持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整改要求全落实,4个方面33个主要问题一个不落全部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改进的实际成效,全力推进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目标
争取用1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全员发动、学习教育、建章立制、跟踪督办、严肃问责等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通过整改,使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班子能力得以加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全面增强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集团党委成立了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新兵同志为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孙传志、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以平为副组长,集团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负责统筹整改落实工作。
四、方法步骤
集团集中整改工作时间约为1个半月(2020年5月26日至7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5月15日-5月26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集团整改工作方案,经集团党委会议审定,并报市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落实整改,建章立制(5月20日-7月2日)。一是修改完善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协同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内容、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查漏补缺、整改总结(7月2日一7月10日)。 一是集团党委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经集团党委会议审定后,听取整改意见,查漏补缺;二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市委第三巡察组审查,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盲区。
(1)学习缺乏主动性,宣传贯彻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存在“死角”。如集团党委未制定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方案,未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的决定、意见。
整改措施: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十九大”精神作为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在集团全范围内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每周通过集团LED屏滚动宣传1次、每季度制定1期学习宣传栏、每周五通过党员E课堂推送学习材料,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氛围。
责任领导:邓新兵
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钟文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政治站位不高,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污水处理厂相关工作推进滞后。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问题突出,屡罚屡犯。如下属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和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先后12次被市环保局处罚2803.55万元。作为生活污水处理代建单位,在落实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过程中,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工作推进不利,项目进度滞后,导致我市未能践行向省委省政府作出的2019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的承诺。
整改措施:①针对海口威立雅污水处理厂5次被市环保局处罚、2次追缴排污费和长丰公司5次被市环保局处罚事宜,集团党委已约谈海口威立雅公司、长丰公司领导班子,督促其举一反三,思想上进行深刻反省,并向集团党委作检讨;要求海口威立雅公司、长丰公司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并组织管理骨干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守法意识,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使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在历年工艺设备改造已投入2.75亿元的基础上,集团将继续加大对污水厂原有工艺设备技改力度,同时积极协助监管部门排查上游超标排污行为,加强进水监测频次,对进水超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②强化思想意识,在省政府充分考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进难度较大调整工期计划的基础上,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施工,助力实现省政府提出2025年海口市全覆盖建设目标。另针对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推进滞后事宜,由集团纪委对代建单位永卓公司领导班子进行约谈,督促其举一反三,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作为,主动克服困难,安全、保质、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孙传志、许汉鑫、张浩
责任单位:威立雅公司、长丰公司、永卓公司
责任人:田刚、张丞、熊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报送材料拖延应付,内容错漏,且巡察期间集团党委召开重要会议未按要求及时报告。
整改措施:由集团党委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其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今后高度重视巡察工作。
责任领导:邓新兵
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钟文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如2013年--2016年,“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委会,均由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年以来,成立永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研究建设供水管线工程和研究聘请咨询机构等集团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措施:制定集团《党委议事规则》,完善集团《“三重一大”决策细则》并下发执行,明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委必须前置,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理顺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的职责边界,确保“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合规、民主。
责任领导:邓新兵
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钟文科
整改时限:2020年6月20日,长期坚持
(2)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如集团党委议定发文部署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不执行,布置违纪违规等问题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等工作,但未充分抓落实。
整改措施:①以集团党委名义发文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②责成集团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全面梳理排查集团2017-2019年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布置工作及布置违纪违规处理等问题,并逐一对照落实整改;③明确落实集团党委文件要求和会议议定事项督查机构,常态督促检查党委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提高集团党委工作布置的执行与效能。
责任领导:李以平
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责 任 人:郑向阳、钟文科、黎其伟、田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对下属企业缺乏有效监管。下属永顺公司有超过三年的13笔坏账共402.77万元,有4笔待处理的项目支出共378.48万元即将形成坏账;下属威立雅公司自制与国家《招标投标法》相悖的变通政策,规定符合招标条件的也可不采用招标方式,且2013年将一个357.03万元的项目拆分为2个,在同一天与同一家公司签订。
整改措施:①针对永顺公司出现坏帐事宜,责成永顺公司全面梳理项目账款,清查所有未结算工程,制订详细的项目账款台帐,加大应收帐款清收力度,对工程项目欠款一一核查与追缴,同时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帐务管理,避免无故出现坏帐呆帐;②针对威立雅公司自制与国家《招标投标法》相悖变通政策事宜,由集团党委对威立雅公司领导班子进行约谈,并责成威立雅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传导压力,督促今后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责任领导:孙传志
责任单位:永顺公司、威立雅公司
责 任 人:陈述华、田刚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如2016年以来,集团党委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成立领导小组。
整改措施: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2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领导:邓新兵
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钟文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根除。
(1)担当意识不强。多年以来,不断有市民投诉下属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问题,但市水务集团应对不积极,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直到2019年7月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才着手处理。
整改措施:目前投资8485万元的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已完工,但针对居民投诉一事,集团党委将约谈海口威立雅公司领导班子,责成威立雅公司继续跟踪解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收集工程完工后居民反映的信息,及时跟进整改,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环保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孙传志
责任单位:威立雅公司
责 任 人:黄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20日
(2)制度建设敷衍应付。如2016-2017年,新制定安全管理等50项制度和修订招投标制度,未经上会研究即装订成册。
整改措施:加快出台《内控制度管理规定》,责成负责制度汇编工作的集团企业发展部全面梳理集团内控制度,对未经党委会、董事会研究的制度进行剔除,对原纳入制度汇编手册未上会研究的,将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重新完善后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制度汇编。
责任领导:王和雄
责任单位:企业发展部、审计部
责 任 人:黄昕昀、林源
整改时限:2020年6月25日
(3)文风会风不实。市水务集团2019年发文数量比2018年多1件,未落实基层减负精神中关于发文数量减少30%-50%的相关规定;2018年5月23日,集团党委会一次性传达20个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囫囵吞枣。
整改措施:①由于2019年业务量增加,故发文数量与以往差别不大,为落实各级有关部门关于发文数量减少30%-50%的相关规定,督促集团办公室立行立改,减少发文数量,切实为基层减负;②集团党委将带头转变会风,更加注重会议学习成效,今后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党委(扩大)会学习内容,真正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学深悟透。
责任领导:李以平、许汉鑫
责任单位:集团办公室
责 任 人:黎其伟、钟文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集团官网更新信息不及时,且公布的威立雅公司收费网点共8个联系电话及开源公司客服中心热线为空号。
整改措施:已责成集团办公室及时更新集团官网信息,更新发布威立雅公司8个收费网点联系电话及开源公司客服中心热线,以便市民用户咨询涉水问题。
责任领导:许汉鑫
责任单位:集团办公室
责 任 人:黎其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1)主动性不强。2018年以来集团党委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团党委对集团纪委2017年8月指出的永顺公司在三江农场饮水工程中存在的内部承包合同不规范和违规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未引起高度重视,至今未做处理。
整改措施:①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②针对永顺公司在三江农场饮水工程中存在的内部承包合同不规范和违规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积极履行集团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集团纪委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研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包庇、姑息、纵容。
责任领导:邓新兵、李以平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责 任 人:钟文科、郑向阳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
(2)传导压力不足。集团党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未做到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醒。如集团原领导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只字未提,党支部也未按规定进行通报。
整改措施:由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督促集团领导班子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身摆进去,深刻剖析巡察存在问题,同时吸取集团原党委委员、海口威立雅董事长受到党纪政务处教训,举一反三,自我警醒,促进自身廉洁从业。
责任领导:邓新兵
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钟文科
整改时限:2020年7月3日
(3)权力制约监督乏力。“关键少数”滥用公权力承接业务谋取私利,个别下属公司存在工程项目串标、编造虚假采购单据和出入库手续、编造虚假报价等问题。
整改措施:由集团纪委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督促举一反三,完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责任领导:孙传志
责任单位:各子公司
责 任 人: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
2.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督促履职不到位。2019年市水务集团因云龙、龙塘等2个污水处理厂超期未完成环保验收被市水务局通报2次,集团纪委未对此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由集团纪委对负责云龙、龙塘2个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工作的永卓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举一反三,以免后犯;对云龙和龙塘两个污水处理厂因进水量不足无法进行环保验收被市水务局通报两次,集团将对永卓公司进行约谈,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市水务局、环保局的沟通,争取环保验收各案部门支持,力争7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责任领导:李以平
责任单位:永卓公司
责 任 人:熊斌
整改时限:2020年7月30日
(2)监督执纪问责弱化。2013年以来,市水务集团纪委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不力对责任单位永卓公司班子进行约谈2次后,集团仍因同一项目问题被通报。2013年至今,集团纪委仅立案1件2人。
整改措施:①由集团纪委约谈永卓公司班子,并督促落实责任,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2025年海口市海口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全覆盖的建设目标;②进一步加大集团纪委执纪监督力度,坚持警示教育、风险排查和预防惩治相结合,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开展执纪监督,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强化工作的效能与执行。
责任领导:李以平、许汉鑫
责任单位:永卓公司
责 任 人:郑向阳、熊斌
整改时限:2020年6月20日
(3)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所松懈。经抽查,下属公司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
整改措施:巡察反馈该问题后,集团纪委已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长丰公司和永祺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即由集团纪委对长丰公司和永祺公司班子成员进行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责成长丰公司对相关涉及人员进行追责,责成长丰公司主要领导在集团中层干部大会上作公开检讨;由集团党委、纪委对长丰公司和永祺公司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同时督促长丰公司和永祺公司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强化监督,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张浩
责任单位:长丰公司、永祺公司
责 任 人:张丞、符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超标准用餐。永庄公司2013年组织三批共122名员工开展户外拓展培训,用餐超标准893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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